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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30日上午,福建省晉江市政府召開會議,對全市未全部使用天然氣的建陶企業(yè),下一步使用天然氣的替代時間及依法采取強制斷電停產(chǎn)措施進行部署。
根據(jù)福建省和泉州市要求,晉江市第二批76家、第三批23家建陶企業(yè),應(yīng)9月30日前全部使用天然氣。截至目前,以上99家建陶企業(yè)中,只有25家全部使用天然氣。對此,晉江市政府再次強調(diào),必須在9月30日全部具備天然氣通氣條件(已在用企業(yè)須保持原用量),且逐日增加用量,至10月8日中午12時前分期分批停止使用煤氣發(fā)生爐。
凡9月30日無故不具備天然氣通氣條件的建陶企業(yè),必須于當日17時前停止使用煤氣發(fā)生爐。對于未按規(guī)定的時間節(jié)點完成替代任務(wù),停止使用煤氣發(fā)生爐或未切除水煤氣供氣管道的建陶企業(yè),從10月8日下午起,將采取強制斷電停產(chǎn)措施。(來源:《海峽都市報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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