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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3日,經佛山檢驗檢疫局品質檢驗和現(xiàn)場監(jiān)裝,佛山某陶瓷企業(yè)一批貨值7萬余美元的陶瓷磚,隨附佛山局首張輸也門工業(yè)產品裝運前檢驗證書,從三水港起航駛向了大海,這拉開了佛山出口也門裝運前檢驗工作的序幕,為佛山陶瓷磚拓展也門市場奠定了堅實的基礎。
根據2013年9月13日國家質檢總局與也門共和國標準計量組織簽署的《中也諒解備忘錄》,我國檢驗檢疫部門自2014年3月1日起對出口也門的工業(yè)產品實施裝運前檢驗并簽發(fā)裝運前檢驗證書,也門官方將憑該證書辦理中國出口也門工業(yè)產品的驗證放行手續(xù),如無該證書,也門將有權退運該批貨物。至此,也門成為繼塞拉利昂、埃塞俄比亞、埃及、伊朗和蘇丹之后,第六個由我國檢驗檢疫機構實施出口產品裝運前檢驗的國家。
佛山檢驗檢疫局提醒相關生產企業(yè)、進出口代理商、船運公司和組貨單位等提前了解相關政策,有出口到也門的工業(yè)產品,尤其是法檢目錄外的工業(yè)產品時,需仔細核對其HS編碼是否在《商品名稱及編碼協(xié)調制度的國際公約》第25—29章、第31—97章的產品范圍內,并及時辦理裝運前檢驗手續(xù),避免貨物積壓、滯港和退運現(xiàn)象發(fā)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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